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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连发三个红色预警,分别是什么预警?
7月22日,河南河北等地仍有强降水。澎湃新闻注意到,7月22日5时许,河北省气象台继续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此外,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红色预警;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红色预警。
预计,7月22日08时至23日08时,河北西南部、河南西北部、广西南部、广东雷州半岛、海南岛西北部、云南南部、浙江中北部沿海、台湾岛中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大到暴雨,其中,雷州半岛、海南岛西北部、台湾岛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大暴雨(100~160毫米)。
上述部分地区伴有短时强降水(最大小时降雨量20~50毫米,局地可超过70毫米),局地有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河北气象台7月22日5时发布天气预报,继续发布暴雨红色预警。
目前,邯郸中西部、邢台中西部、石家庄南部和西部已经出现了大暴雨到特大暴雨,预计到今天中午前后,上述地区降雨仍将持续,过程累积雨量可达200到300毫米,个别地点380毫米以上,请防范。
河北427个观测站点达大暴雨级别:
河北省气象台7月22日9时29分继续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称:邯郸中西部、邢台中西部、石家庄南部和西部已经出现了大暴雨到特大暴雨,预计22日上午到中午,上述地区降雨仍将持续,过程累积雨量可达200到350毫米,个别地点420毫米以上。
河北省气象台发布天气实况显示,21日8时至22日8时,河北省降雨区平均降水量50.6毫米,保定中南部、石家庄西部和南部、邢台中西部、邯郸等地共有709个站点降水量超过50毫米(暴雨),其中427个站点在100毫米(大暴雨)以上,37个站点超过250毫米(特大暴雨),磁县都党乡最大为363.5毫米,保定市气象站小时雨强最大为87.8毫米。
7月22日,河北省水利厅下发《关于将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的通知》, 根据天气形势变化,经会商研究,河北省水利厅决定,自7月22日1时起,石家庄市、邢台市、邯郸市3市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等级由Ⅳ级提升至Ⅲ级。
以上内容参考 澎湃新闻-河南河北等地仍有强降水,河北连发三个红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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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2级是限什么号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借鉴省内其他市做法,市政府决定在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实行机动车按尾号轮流限行的交通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16年11月21日至2017年3月15日,工作日7:00—20: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号。
二、限行范围
(一)市区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限行。
(二)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限行范围:东环路(人民路至邯临路,含本路)以东,人民路(东环路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北,邯临路(东环路至京港澳高速公路桥,不含本路)以南、联纺路(京港澳高速公路桥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南,秦皇大街(人民路至联纺路,含本路)以西、京港澳高速公路(联纺路至邯临路,不含本路)以西区域范围内限行。
(三)各县(市、区)城区限行。城区范围由各县(市、区)政府自行确定。
三、限行内容
(一)对机动车实施车牌尾号限行的交通管控措施。具体限行尾号与北京市、天津市保持一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含临时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北京市、天津市限行尾号轮换时我市同步轮换。启动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时,执行相应的限号措施。
(二)无车辆年检标志,运输土方、渣土等未配备密闭运输装置或密闭运输装置破损的扬尘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其中运输汽柴油、天然气车辆于当日22时至次日5时按照通行证规定路线通行)。
(三)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工程救险车,公共汽车、通勤班车、校车、出租汽车、邮政快递专用车(含快递用车),环卫、园林、道路专项作业车及环保监测车、保险勘查车、殡仪馆的殡葬车,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注册上牌的电动汽车等特殊车辆允许通行。
特此通告。
邯郸市气象台解除大雾黄色预警[Ⅲ级/较重]
邯郸市气象台2022年12月27日09时43分解除大雾预警信号。信息来源: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发布单位:邯郸市气象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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